告知书编号 | 2024年第21号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委托方:西安达莫制药有限公司 受托方: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检查地址 | 委托方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1幢5单元16层51604号 受托方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工业园 |
检查范围 及相关车间、 生产线 | 委托品种:双嘧达莫氯化钠注射液(规格:100ml:双嘧达莫10mg与氯化钠0.9g)(大容量注射剂生产车间,玻璃输液瓶生产线B线) |
检查时间 | 委托方:2024年5月14日 受托方: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6日 |
结论 | 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