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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 时间:2025-09-29
  • 作者:佚名
  • 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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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参照《海南省市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委管医疗卫生机构岗位

  1.海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比照正处级);

  2.海南省安宁医院院长1名(比照正处级);

  3.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海南省皮肤病医院)院长1名(比照正处级);

  4.海南省老年病医院院长1名(比照正处级);

  5.海南省平山医院副院长1名(比照副处级);

  6.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省儿童医院、海南省妇产科医院)总会计师1名(比照副处级);

  7.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总会计师1名(比照副处级)。

  (二)市县医疗卫生机构选调岗位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印发通知至各市县征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疾控中心等领导班子成员岗位,由各市县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同意后,委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选调,岗位适时发布。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3)除相应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选调岗位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海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清正廉洁,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具有10年以上三甲医院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

  (3)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优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

  (4)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5)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招聘的,应当任职三甲医院处级正职管理岗位(五级管理岗位)或任职三甲医院处级副职管理岗位(六级管理岗位)2年以上;

  (6)专业技术人员选调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三甲医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海南省安宁医院院长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清正廉洁,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具有10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

  (3)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优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

  (4)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5)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招聘的,应当任职三级医院处级正职管理岗位(五级管理岗位)或任职三级医院处级副职管理岗位(六级管理岗位)2年以上;

  (6)专业技术人员选调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三级医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院长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清正廉洁,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具有10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

  (3)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优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

  (4)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5)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招聘的,应当任职三级医院处级正职管理岗位(五级管理岗位)或任职三级医院处级副职管理岗位(六级管理岗位)2年以上;

  (6)专业技术人员选调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三级医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海南省老年病医院院长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清正廉洁,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具有10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

  (3)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优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

  (4)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5)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招聘的,应当任职三级医院处级正职管理岗位(五级管理岗位)或任职三级医院处级副职管理岗位(六级管理岗位)2年以上;

  (6)专业技术人员选调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三级医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海南省平山医院副院长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清正廉洁,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具有10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

  (3)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优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

  (4)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招聘的,应当任职三级医院处级副职管理岗位(六级管理岗位)或任职三级医院科级正职管理岗位(七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

  (6)从专业技术人员选调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三级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省儿童医院、海南省妇产科医院)总会计师和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总会计师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清正廉洁,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3)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财务、审计或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有主持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财务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

  (5)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选调的,应当具有三级医院处级副职管理岗位(六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三级医院科级正职管理岗位(七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6)从专业技术人员选调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三级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近3年个人未因财务相关工作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行业处罚。

  、相关待遇

  (一)原则上按照任职单位同层级、同类型领导人员给予相应待遇。

  (二)对于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相应待遇及任职方式。

  、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个人意愿或组织推荐的方式,通过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登陆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根据公告下载《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95953594@qq.com。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手签的报名表纸质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按要求胶装后现场提交或邮寄到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312室,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3.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和梁老师,联系电话0898-65332511、65373065,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4.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区1号楼3楼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312室,邮编570203。

  5.相关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的材料清单:目录、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最新任免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文件、本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用查询结果、奖惩文件、主要学术科研成果、主要社会任职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编目录序号(机打或手写)胶装。

  (二)资格审核和履历业绩分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各岗位条件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履历业绩分析,经过研究比选后,择优提出拟面试人选,并按要求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等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历任岗位任免文件、学历学位在学信网和学位网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截图或本省省级人社部门官网查询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截图,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本人的信用查询结果。以上材料原则上提供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报公开选调领导工作小组同意后,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四)组织面试。经报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集中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际工作能力、职业态度和精神、人际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等。面试由相关专业的5-7名专家组成考核组,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体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县相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考察。优先考察第一意向人选,若无影响任职的情况,则不再考察其他人选;若存在影响任职的情况,则考察第二意向人选,以此类推。考察完成后,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市县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或意向人选根据公开选调要求自行组织体检。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成熟一名、引进一名的原则,提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或市县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或市县相关部门审议通过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报到、调动等手续。

  注:经审核、面试没有符合条件或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选调纪律。如有违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开选调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选调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四)监督举报电话。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0898-65321979。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员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509/t20250925_3937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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