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3〕104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拟推荐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17时前,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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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拟推荐名单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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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拟推荐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