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3〕51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批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各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查询,药品价格联动结果于2023年3月7日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3月6日
上一篇:通辽市2023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国家谈判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