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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拟解除天津和平拜尔口腔医院等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 时间:2025-09-28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字号: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将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天津和平拜尔口腔医院等2家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区划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类型

  1

  和平

  天津和平拜尔口腔医院

  医疗机构

  2

  和平

  天津和平爱之祥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

  公示期为自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s://ylbz.tj.gov.cn/xwzx/tzgg/202509/t20250926_7142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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