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省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晋政函〔2025〕58号)要求,现将由我委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由省卫生健康委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名单(1个)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二、由省卫生健康委管理的行政检查主体名单(1个)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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