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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妇科等7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时间:2025-09-15
  • 作者:佚名
  •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加快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医疗机构,以国家发布超声、妇科、眼科、放射治疗、血液系统、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等7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为指引,对照我区三甲医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合并同类项、终止多余项,统一名称内涵和计价单位等各要素,形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妇科等7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951-5166043

  电子邮箱:nxyjzc@163.com

  附件: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妇科等7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14.xlsx

  

                 

                 自治区医保局

                  2025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ylbz.nx.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509/t20250905_5011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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