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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委转发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 时间:2022-04-26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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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行业办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各直属学校,市教科院、市考试院:

  为切实做好我市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压实校园防控责任,确保平稳有序复学复课,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2〕1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压实各方责任。校园既是社会面疫情防控的“晴雨表”,又极易成为疫情传播的“放大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以及守住守牢学校阵地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坚持不懈,切实压实各方责任,牢固树立“校园防疫、人人有责”意识,统筹安排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

  二、强化落实落地,科学精准开展防控。各区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重点更新内容,围绕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充分考虑不同学校间特点,同时结合所属区域实际,坚持科学精准防控。根据国内和我市疫情形势和疫情扩散风险,严格落实学校相对封闭式管理和“四个一律”要求,适时提高核酸检测频次和抽检比例,推广使用抗原检测,持续强化学生晨(午、晚)检和全员健康监测工作,严格学校教师、保洁、物业等保障人员日常管理,相关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三、强化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区各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帮助,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呼吸道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学生和教职工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附件: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tar.gz
原文链接:http://wsjk.tj.gov.cn/ZWGK3158/ZCFG6243_1/GZWJ625/202204/t20220422_5864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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