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废止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及
目标人群基本条件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关于征求对“少生快富”工程意见的函》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两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废止《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明确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及目标人群基本条件的通知》(琼人口〔2006〕90号)。请各市县遵照执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