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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局“三不”开展“五一”节前药械安全检查

  • 时间:2024-05-06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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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药械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及使用单位规范行为,保障公众“五一”节日期间用药安全。近日,天台县局组织执法人员,以“三不”原则,对辖区范围内的药械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市场监管不放松,保障药械产品质量。针对节日期间市场消费实际,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及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环节为重点检查环节开展检查,确保药械购销渠道合法,增强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保障“五一”期间药械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50余家次、使用单位200余家次。

  二是底数排查不停歇,维护“美丽消费”安全。对辖区内医疗美容、化妆品专营、美容美发等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排查,加大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深挖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同时依托“化妆品监管”APP与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库,指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化妆品合法性自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使用单位120余家次,发放指导手册80余本。

  三是网络监管不懈怠,加强网络销售监管。重点加强社会关注度高和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集中约谈暨法规宣传会,解读《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坚持做好“五一”期间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引导,履行“哨兵”职责,努力做到风险早发现、妥处置。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4/30/art_1228989352_58936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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