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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局“三到位”落实“五一”节前村级卫生室药品监管

  • 时间:2024-05-06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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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保障农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镇海区局针对药品领域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环节,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对辖区村级卫生室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检查到位,排查风险隐患。通过收集近年来平安督查、举报投诉等信息,确定检查点位。一查药械购进渠道,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规,是否能提供药品购进票据、验收记录。二查储存养护记录,重点查看村卫生室是否按要求配备阴凉柜、温湿度记录仪、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是否依照药品规定的储存养护条件存放药品、按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数据。

  普法宣贯到位,强化责任意识。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法规,告知从业人员其自身应当履行的进货查验义务和药品储存制度,以此强化从业人员用药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做好药械规范管理。同时对前来就医的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用药安全意识。

  整改落实到位,引导规范提升。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村卫生室未按规定记录温湿度记录表数据、采购验收记录登记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整改并开展针对性指导,现场指导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完善药械购进、养护记录,做到整改一项,规范一项。截至目前,已检查村镇卫生室11家,发现问题4项,均已落实整改。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5/6/art_1228989352_58936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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