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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局“三推动”促进射频类美容仪管理规范

  • 时间:2024-04-12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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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纳入第三类射频类美容仪监管的新规生效,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桐乡市局聚焦医美热品——热玛吉、热提拉(或称热拉提)等射频美容仪,强化其生产、经营使用、网络销售等重要环节监管,不断推进射频类美容仪管理规范。

  一是突出自查提升,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指导督促辖区内射频类美容仪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并组织疫情防控射频类美容仪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风险防控,推动安全隐患治理。以风险防控为抓手,加强日常巡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及线上监管等多种监管手段融合,重点聚焦射频类美容仪经营、网络销售等环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治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报告,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回头看,强化闭环管理,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取得成效。

  三是突出常态宣传,推动社会共治联动。探索建立美容仪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加强与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组织开展射频类美容仪科普宣传和法规宣贯等宣传服务活动,提高公众用械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射频类美容仪安全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4/9/art_1228989352_58936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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