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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老龄办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4-09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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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根据《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决定开展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为做好我区相关创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和《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在2021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流程和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统筹协调、培训指导、审核查验等工作,按照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28个示范性社区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参评“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工作安排

  (一)分配创建名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根据国家分配给我区的申报名额数,结合我区各地人口总数、人口老龄化程度、社区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为各设区市分配申报名额,申报名额基数28个(具体申报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多报不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将根据择优推选原则,从中评选出不少于28个社区申报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逐级开展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围绕创建标准、评分细则等内容对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以及有关专家进行业务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在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的培训后,将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创建工作,各地要根据需要逐级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三)加强调研指导。根据各地创建工作的进展和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选取部分地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研,并为当地改进创建工作提供指导。各地要加大对社区的指导力度,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展,帮助社区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社区申报与县市审核。符合条件的社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在社区内公示,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办)初审通过后,报送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复核。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对各县(市、区)提交的参评社区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并填写《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4)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

  (五)省级复核与推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各设区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确定广西参评社区推荐名单,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统筹协调创建评选工作,成立创建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和审核验收等具体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级创建工作和评选工作。充分发挥老龄办联络协调作用,推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履行建设老年宜居环境相关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对基层推荐的社区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不合格申报材料较多的地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将视情核减申报名额。

  (三)严明工作纪律。被推荐社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要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评审过程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办)将及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严肃处理,相关社区5年内不得参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四)加强典型宣传。各地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经验。届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经验总结与典型案例推广,请各地在创建工作中,做好文字、照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请各设区市将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5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温舒  0771-5854318,13517664513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2号714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12

  电子邮箱:lljkc@wsjkw.gxzf.gov.cn

  

  附件:1.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

        2.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广西申报名额分配表

        3.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

        4.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zhgl_49600/t116193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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