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就注销四川民储医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四川民?/" target=_blank>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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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61/2024/3/12/35814fd54b8545b48c6287a3c362344b.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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