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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召开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专家座谈会

  • 时间:2024-01-19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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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专家座谈会,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斌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参会专家围绕《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四类)》验收标准,对我省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如何结合我省实际切实提高放射性药品质量管理能力进行充分探讨,对推动我省核医学科建设积极献言献策。

  

   刘斌指出,《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用以加强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规范放射性药品使用顺序、保证放射性药品使用安全,其中《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四类证是放射性药物使用许可的最高级别,获此许可证的单位才具备研制和使用放射性新制剂资质。国家药监局对申请单位放射性药品制备的仪器、设备、房屋设施、人员资质、制度管理等标准要求严格。《放射性药品许可证》四类证的取得对核医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各级医疗机构要对照标准,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平台建设,争取尽快符合《放射性药品许可证》四类证发证要求,推动临床前科学研究向临床转化,进一步扩大我省核医学科在区域及全国的影响力。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和帮扶力度,助推我省核医学学科高质量发展。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等核医学领域专家出席座谈会。(省局药品经营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mpa.jiangxi.gov.cn/art/2024/1/16/art_35104_476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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