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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档案等非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时间:2022-04-09
  • 作者:佚名
  •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字号:

  

  委属各单位,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院:

  为做好2021年度档案等非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程序

  2021年度档案等非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范围,只限于尚未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详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附件)。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按《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执行。申报单位和个人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申报人员可从平台登录页面“下载资料”专区下载系统使用说明书。填报电子信息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4份(系统导出,A3纸型双面打印)。

  (二)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指同级别)的,应符合鲁人社发〔2011〕63号、鲁人社发〔2010〕48号文件相关规定,提交《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原件4份、《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提交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经单位审核同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表性论文和著作原件(合计不超过3篇);代表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原件(合计不超过3项,所提交科研鉴定非标准原件的,课题承担人一页由单位人事和科研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鉴定、获奖证书及获奖公报(或光荣册)原件;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行政奖励、荣誉称号及专业学术团体兼职等证书、证明原件(合计不超过3件)。

  (四)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丢失的,提交申报人人事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经单位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报送材料时携带其人事档案备查。

  (五)提交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六)申报人所取得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参考要素。

  (七)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提交《“六公开”监督卡》1份。

  (九)申报人员按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申报。有行政职务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任命文件复印件。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和合同制聘用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推荐申报,申报材料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申报的,需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证明。

  (十)申报人员各种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项等材料的截止时间至2021年11月30日。

  三、表格填写要求

  (一)申报表格各项目不能空项、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

  (二)申报材料中填写的“工作单位”“申报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申报系列”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信息”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评审依据学历的专业须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的学历填写分别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等”;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大专(中专)专业证书不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现专业技术职称”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聘任年限”填写聘任累计年限。

  (五)“论文/著作”栏的填写:

  ⒈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按水平高低顺序填写,并在期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

  ⒉必须是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期刊上的论文,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⒊“成果名称”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文章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⒋“时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例:×年×月×日;

  ⒌“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六)“课题”“获奖”栏的填写:

  ⒈只填任现职以来的课题、成果和奖项;

  ⒉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⒊“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例:×年×月×日;

  ⒋“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国家级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指前10位人员,省级及以下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指前5位人员。

  四、其他事项

  呈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于2021年12月22日前报送我委,并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的规定缴纳评审费,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6号四楼406(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1-51765929、51765930,联系人:董雅群。

  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与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张海新联系电话:0531-51766205

  附件: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doc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112/t20211201_3788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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