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省卫健委《福建省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我省在县级(含县城城区)以上城市开展城市饮用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结果如下: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县级(含县城城区)以上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达标率为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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