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卫职健发〔2021〕3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省职业病防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现将《吉林省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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