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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局三项措施强化处方药监管

  • 时间:2023-03-03
  • 作者:佚名
  •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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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惊蛰节气的来临,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召集辖区36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提醒各药店处方药必须经医师诊断严格凭处方销售,同时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处方药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强化对企业销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网络销售药品不规范、处方药销售不合规(含电子处方不规范使用)和执业药师“挂证”、不落实重点品种可追溯要求等行为的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执法人员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的同时积极向药品零售企业宣传严守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范、提升服务质量等要求,正确宣传引导,警示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带来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规范管理意识。

  三是强化查处力度。对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一经发现,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风险分级机制,强化整改复查,确保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303/t20230303_80819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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