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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局三举措部署开展药品抽检工作

  • 时间:2023-02-26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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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劣药品,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在药品打假治劣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平湖市局通过三举措全面部署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

  一是早部署早谋划。年初讨论明确2023年药品监督抽检计划任务,并落实专人负责,科室全体齐抓共管。根据药品在不同季节、气候呈现的不同特点,把抽样数量和抽样品种分解到月,同时参考国家以及各省近段时间的药品质量公告,结合辖区实际,把抽样品种分解到人。截至目前,已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2批次。

  二是将抽样工作和日常监管稽查工作相结合。把日常监管稽查和药品抽样相结合,对监管稽查中发现质量可疑的药品和近效期易变质的药品进行抽样,对中药饮片、丸剂与散剂等中成药以及医院内中标价格较低的化学药制剂进行重点抽样,并将有限的抽检资源向辖区农村乡镇药店、个人诊所等相对日常监管薄弱的企业倾斜,加强针对性抽检,把抽检结果作为企业监管风险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是继续做好辖区生产企业在产品种全覆盖抽检工作。作为嘉兴范围内注册药品品种及在产药品品种最多的县级市,平湖局高度重视辖区在产药品全覆盖抽检工作,积极从源头上治理,减少区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开年来即联系辖区生产企业报送2023年的生产计划,继续推进在产品种的动态管理制度,要求生产企业对已放行的产品第一时间告知平湖局,对已放行品种梳理并形成抽检计划,及时前往抽检。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2/22/art_1228989352_58931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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