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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局持续加强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工作

  • 时间:2023-01-07
  • 作者:佚名
  •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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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提升化妆品网络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做到摸排清晰化。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全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抖音、快手、淘宝等平台上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全市共排查化妆品网络经营者31家。督促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下架非法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过期变质、无生产许可、违法宣称等违法违规化妆品,对未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的,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及约谈主要负责人,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二是强化现场核查,做到监管动态化。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查看网络经营者是否在产品销售的主页面上全面、真实、准确披露化妆品标签的信息,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灌装配制;是否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过期变质、冒用盗用产品注册备案文号的化妆品的行为。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按照市局《关于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实施细则》,摸底排查并清理违法产品信息及线下经营的化妆品经营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相关局队进一步调查核实查处,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经营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假冒化妆品、过期化妆品、标签不合格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线上线下化妆品市场环境,保障公众化妆品网络消费安全。

  四是强化教育引导,做到宣传多样化。线上线下检查中,执法人员坚持向企业解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讲授化妆品监管APP使用方法,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推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引导网络经营者知法守法,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下一步,大同市局深刻把握化妆品监管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学习宣贯,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网络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对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检查,落实化妆品网络经营者责任,确保大同市化妆品网络经营安全。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212/t20221228_76944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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