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养生调研网!

首页

当前所在: 首页 > 养生法治 > 正文

鄞州区局整治医疗美容机构经营乱象护航“美丽消费”

  • 时间:2022-09-23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字号:

  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8月下旬,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启动市场监管领域医疗美容机构经营乱象专项整治“迅雷行动”。

  一是“培训指导”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携手区非公医疗机构协会,向医疗美容机构普及《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其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尤其向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按照适应证合理使用,严格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并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促其守法经营。目前,全区56家医疗美容机构全部完成自查自纠。

  二是“实战练兵”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力度。抽调21名骨干执法力量组成7个分队,依托“浙江执法在线”实时指挥系统,采取“统一指挥+实时指导+定向反馈”模式,突出交叉检查是否虚构夸大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医美项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医美广告是否存在夸大、虚假、误导性宣传,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淘汰或不符合国家技术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目前,立案查处91件,罚款127.8万元;案件同比增幅,居全市之首。

  三是“主动宣传”营造社会治理共建共享氛围。加大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力度,倡导医疗美容消费者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主动索取病历资料和票据,自觉抵制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师的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或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截至目前,现场宣讲3次、媒体推送5篇;受理市场监管领域医美投诉举报1490件,处置率100%。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9/19/art_1228989352_589299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