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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局“三步走”开展处方药专项整治

  • 时间:2022-08-27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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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处方药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近日,苍南县局组织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维护辖区处方药销售秩序,营造放心安全药品消费环境。

  一是省自身,强自纠。要求辖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药品分类管理、处方药销售等情况自查自纠,要求企业出具自查报告并及时自我整改,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针对各药品零售企业自查报告中发现的管理缺陷及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一对一回复指导,要求企业在落实药品管理制度、完善处方药销售登记和执业药师管理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截至目前,已上报自查报告10家,指导解答17家次。

  二是重检查,促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处方药是否贴有专有标识闭架销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等内容,进一步消除处方药销售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者明确了药品监管相关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依法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指导经营者积极整改,规范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及时消除公众用药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48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4家,责令整改11起,立案调查6起。

  三是求实效,浓氛围。为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规范,该局双管齐下,多方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处方药安全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就《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药品监管政策向经营者仔细宣贯讲解,要求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栏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LED屏展示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等药品知识和药品监管有关法规政策,提高公众对药品管理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共张贴宣传海报70张,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现场讲解、服务民众320余人次。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8/19/art_1228989352_58929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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