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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局强化药店基层“哨点”作用

  • 时间:2022-08-27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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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昌县局坚持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聚焦新形势,落实新机制,加强检查抽查,进一步提升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水平,强化基层“哨点”作用。

  一是认清形势,强化风险意识。迅速研究分析“8.2”义乌疫情形势,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上级精神和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细化药店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完善零售药店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将相关布置传达落实到位,推动各零售药店负责人牢固树立风险责任意识,确保零售药店“哨点”不失防、安全底线不失守,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二是积极调整,更新工作机制。重新规范制作工作管理台账,印制并下发《红黄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信息登记表》《零售药店场所消杀管理制度》《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资料。梳理药店“守小门”工作提醒、新冠疫情十大症状等内容,编印成温馨提示发放至各药店,与绍兴场所码、异常人员应急处置流程等材料同张贴、同宣传,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从业人员防疫水平。目前,全县100家药店均已张贴到位。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日常经营。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上报购买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督促辖区药店做好疫情防控药品销售情况上报,为疫情流调溯源和风险防控留存精准数据。推进新一轮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和不定期督查,严格督促零售药店落实进店人员“测温、验码、戴口罩”和“四大类”药品登记销售要求。8月以来,全覆盖检查已完成70余家次,督促整改问题药店2家次。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8/25/art_1228989352_58929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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