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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医保局“三个严格”规范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时间:2022-08-17
  • 作者:佚名
  • 来源:安徽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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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要,合理降低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减少人民群众就医成本,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近日,宣城市医保局启动全市2022年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引导医疗机构规范采购非乙类医用设备。

  严格采购行为。凡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50万元及以上非乙类医用设备,必须参加集中采购,由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改变原有医疗机构单独采购模式。市医保局于每年10月份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集中采购或参与联盟集采,必要时可增加次数。

  严格采购程序。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将采购申请、设备参数等所需资料统一上报市医保局,形成年度采购计划。市医保局将根据上报的采购计划,组织专家论证,并对合理申报的设备进行整合分包和参数论证,科学编制年度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计划书,然后将年度采购计划书反馈给申报机构,征求申报机构同意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执行采购程序。

  严格监督管理。依法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采购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或未按有关程序实施采购的,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标采购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萱萱)


原文链接:http://ybj.ah.gov.cn/xwzx/sxdt/146820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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