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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度人口和生育服务 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5-07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人口和生育服务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各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人口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生育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加强人口监测研判、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大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巩固基层网络建设,高质量推进和完成年度人口和生育服务保障重点任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天津市2021—2023年度人口和生育服务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依据年度百分制考核指标,经对各区2021年度人口和生育服务保障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认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人民政府的考评总分均在80分以上,完成了年度人口和生育服务保障工作责任目标。

  各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系“国之大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落实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我市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创造良好的人口条件,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sjk.tj.gov.cn/ZWGK3158/ZCFG6243_1/GZWJ625/202205/t20220506_5874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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