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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医保局“三升级”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 时间:2025-09-28
  • 作者:佚名
  •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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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升级”。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9月起,生育津贴按程序将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将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目前全市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达35.05万人。

  (2)生育全周期“待遇升级”。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解决有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在全省率先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调整到最高1000元,顺产、剖宫产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调整到最高限额5000元、6000元,实现城乡产前检查费与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双提升,参保群众生育医疗例均报销费用提高约150%。

  (3)生育经办服务“便捷升级”。率先实现全省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2025年至今,成都市参保群众在省内异地住院生育直接结算5350人次,共减少群众垫资 2337.82万元。通过“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推进新生儿参保即申即享,生育津贴拨付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原文链接: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20300/2025/9/26/659b311b077740a6a1ecc0397683df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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