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的听证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9时在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室(314室)对太原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诺氟沙星胶囊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有意旁听的人员请在2025年10月9日前向本机关提出旁听申请。经审查同意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听证会当日提前15分钟到达听证会场,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351-8383534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85号
邮政编码:030031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