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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推出丙肝困难患者救治费用减免政策 助力遏制丙肝流行

  • 时间:2025-09-15
  • 作者:佚名
  • 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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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型肝炎虽是一种可通过多种途径传播、对肝脏危害极大的传染病,但95%以上的患者经规范治疗可完全治愈。8月5日,记者从昆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遏制丙肝流行,昆明市对困难丙肝患者推出救治费用减免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据介绍,此次费用减免政策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涵盖多类困难群体,具体减免标准为:

  低收入人口(由民政部门认定,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在享受医保及其他补助后,剩余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100%减免。

  重点帮扶人群(如HIV和HCV合并感染者、接受血液透析患者等),个人自付部分减免50%。

  特殊情形患者,即同一家庭内有2人及以上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现症丙肝患者,其中1人可参照低收入人口标准,享受自费部分100%减免。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患者还可享受叠加减免福利。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属于云南省攻坚行动定义的4类重点帮扶人群,或属于“特殊情形”中同一家庭内有2人及以上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现症丙肝患者(其中1人已按低收入人口享受相关补助),有机会叠加享受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支持的“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救助项目”减免。

  申请叠加减免时,晋宁区、石林县、禄劝县患者可咨询当地人民医院,昆明市其他县区患者可咨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提示:该项目可能有独立申请流程和要求,需务必咨询指定医院)。

  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按以下步骤申请费用减免:

  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减免对象标准;

  准备身份证和城乡居民医保卡;

  在2025年12月31日前,前往昆明市指定的丙肝定点治疗机构就诊;

  就诊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困难情况,明确提出费用减免申请,医院会指导完成相关手续;

  若符合叠加减免条件,记得向指定医院咨询“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救助项目”。


原文链接: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5/meitibaodao_0808/4023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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