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我局接到问题线索,反映你公司马来酸依那普利口服溶液在省药品采购平台挂网价格(150ml:0.15g,单价558元),明显高于同通用名不同剂型产品(片剂0.15g,单价8元左右)。结合初步约谈后,你公司未对挂网价格进行调整等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等相关规定,从既支持医药生产企业创新儿童用药剂型,也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防止利用流通环节过高费用进行不当营销、侵害患者和医保基金的合法权益出发,现以公开问询方式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公开答复:
一、请详细说明你公司马来酸依那普利口服溶液的出厂价格、终端价格,以及研发投入、生产制造、期间费用等各项价格构成情况。
二、请详细说明你公司马来酸依那普利口服溶液近5年各年度销售量、销售金额,以及你公司作为生产研发企业的实际利润等情况。
三、请详细说明你公司马来酸依那普利口服溶液出厂价格和终端价格之间价差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终端价格构成中所含全部销售费用的资金支出去向等情况。
四、请正面回应你公司马来酸依那普利口服溶液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通过代理商抬高挂网价格、实施不正当营销行为,进而增加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等问题。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9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局,并承诺对答复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价格调整意向等可一并说明。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对外披露说明材料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行评议。后续,我局将按照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规定要求予以处置。
特此函告。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