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标准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规定,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中药和化学药)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及技术要求》,组织专家对我区部分医疗机构提交的制剂标准、稳定性试验研究等研究资料进行了技术评审。现对通过评审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予以发布,待标准复核完成后按程序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规程》。
附件:第二批通过评审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pdf
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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