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区域中医药康旅中心试点项目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遴选工作,经申报、评审、审核等程序,确定云南省中医医院、文山州卫生健康委、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丽江市卫生健康委为云南省区域中医药康旅中心试点项目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健康产业发展处
电话:0871-67199865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650200
上一篇:关于云南省临床药学中心终末验收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