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荣获第五届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原文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jggk/wsjsfc/tp/202503/t20250306_6775612.htm[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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