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现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在内地的港澳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18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市防控指挥部
2021年4月8日
附件:《关于做好在内地的港澳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原文链接:http://wsjk.tj.gov.cn/ZTZL1/ZTZL750/YQFKZL9424/ZCWJ1565/202109/t20210930_5618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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