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办发〔2022〕78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委机关相关处室: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全面规范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结业...
下一篇:阜阳市政协开展“安心托幼行动”民主监督调研活动